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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商務部官網發布了《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》。該通知主旨為自2023年1月1日起,對自然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售持有時間少于1年的二手車達到3輛及以上的,汽車銷售企業、二手車交易市場、拍賣企業等不得為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,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,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。公安機關、稅務部門共享核查信息,稅務部門充分運用共享信息,為有關企業開具發票提供信息支撐。
商務部官網相關通知截圖
2023年起對于持有時間未滿一年的車輛,每人每年僅有前兩輛汽車出售可到相應市場開具發票,個人出售數量達到三輛或以上的,各相關機構和企業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。該通知的發布,更規范了二手車交易市場,此前由于沒有明確規定和相關規范條文,二手車收售企業在回收二手車之后應將車輛放置到公司戶下,但個別商販為了追求利益,會將已回收的二手車放置到個人名下,這樣就可以避開公司賬戶的監管,從而方便其做賬和避稅等操作的執行,甚至逃避二手車后續售后服務。通知的出臺規范了二手車交易的規范,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